馬里蘭州Glen Burnie卡車事故中最常見的五個原因
馬里蘭州Glen Burnie卡車事故中最常見的五個原因
巴爾的摩太陽報日前報導,近日馬州警方的檢查人員在巴爾的摩地區進行了為期兩天的撒網式清理。馬州警方開展了562次巡查,發出了127張傳票和402次警告。在卡車的檢查中,114輛車因為安全缺陷被扣押,21位司機因違法被禁駕。違法行為各不相同,包括偽造值班日記、司機駕駛時間過長、輪胎過於損壞,以及剎車缺陷等。
州警諾曼上尉(Capt. Norman Dofflemyer )表示,此次清理的目的是鼓勵安全駕駛。 "我們不是針對這些受罰的司機。"他說,"我們希望開車的人安全,但是一些卡車司機和他們的公司並不明白這一點(原話)"。
此次行動中發現的最令人吃驚的一件事是,一位來自安阿倫德爾郡(Anne Arundel County)一家卡車運輸公司的司機向州騎警出示了一封來自於公司老闆的電子郵件,指示他忽略車子出現的問題,要求他繼續駕駛。 "我們的審查小組已進入這家公司進行全面的檢查。"警方負責人表示。
這些報告是驚人的,卡車事故通常導致災難性的結果,往往以多人死亡終結。下面我們向您介紹不規範的貨運公司在哪些方面會危及到公民的人身安全:
1、司機疲勞駕駛。聯邦汽車運輸安全管理局在交通法的49 CFR 395.3(a)規定,司機可以聯繫駕駛14個小時以上。此外,另一個14小時的輪班前必須有10個小時連續休息的時間。儘管有這樣的規定,貨運公司有時強迫卡車司機超時駕駛,以便他們盡快交付貨物,從而產生更大的利潤。
2、過激駕駛。由於貨運公司緊湊行程及限期的壓力,卡車司機們經常超速駕駛和過激駕駛。每小時70英里的行駛的卡車,比以時速50英里行駛的能量多出兩倍,這將危及到在路上駕駛的其他車輛。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報告顯示,2004年所有致命的卡車車禍中,有25%的卡車司機之前有至少有一個違規超速記錄。
3、車輛維護不足。卡車的輪胎、剎車、車燈,以及其它安全設備經常被疏忽或維護不當。安全駕駛合作組織的報告顯示,經常不能通過檢測的往往是那些有剎車系統有缺陷的卡車,是維修故障最危險的類型之一。
4、貨物裝載不當。載貨不當或重量分佈不均將增加卡車翻車的可能性,並使卡車較難操控。
5、不合格的司機。貨運公司在僱用司機時往往不能仔細地花時間做背景調查。讓不合格的司機上路行駛。貨運公司有時也未能適當地培訓和監督司機,允許他們違反法律並危害其他生命。